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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歡一條牛仔褲 我就會連穿它一個禮拜
喜歡吃的東西 我就會每天吃它 直到看到它就想吐為止
喜歡一首歌 就會把它擺在mp3裡 直到死
喜歡書裡的句子 就會立刻寫在日記裡 以便以後回味
喜歡一個作者 就會把他所有的書租來看
喜歡一個人 就會一直喜歡下去
喜歡的東西 也會逼著周遭的人一起喜歡 (醫學上我想這就叫強迫症)
不喜歡的 怎麼逼我也沒用
但KTV 我願意為我的愛破例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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