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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歡一條牛仔褲 我就會連穿它一個禮拜 

喜歡吃的東西 我就會每天吃它 直到看到它就想吐為止

喜歡一首歌 就會把它擺在mp3裡 直到死

喜歡書裡的句子 就會立刻寫在日記裡 以便以後回味

喜歡一個作者 就會把他所有的書租來看

喜歡一個人 就會一直喜歡下去 

喜歡的東西 也會逼著周遭的人一起喜歡 (醫學上我想這就叫強迫症)

不喜歡的 怎麼逼我也沒用

但KTV 我願意為我的愛破例一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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